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我要投稿 湘西站长网 (https://www.0743zz.cn/)- 科技、建站、经验、云计算、5G、大数据,站长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站长资讯 > 动态 > 正文

对销售四类药品信息不登记或不报告的 发现一家关闭一家

发布时间:2021-11-26 15:58:23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互联网
导读: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11月17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10月24日以来,北京全市药店监测到有发热症状人员共1500余人,登记上报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销售信息131万余条,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实现信息回访闭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王晨婷)11月17日,北京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10月24日以来,北京全市药店监测到有发热症状人员共1500余人,登记上报退热、止咳等“四类”药品销售信息131万余条,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实现信息回访闭环管理。
 
 
“早发现、早报告”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
 
王福义表示,在此要求全市药店,进一步发挥监测“哨点”作用,严格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是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杀、进店测温扫码,开展流行病学询问,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药品销售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建立本店“四类药品”销售清单;
 
 
三是互联网药品销售企业,要按照“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实名登记购药信息,实时推送到负责配送的线下药店,由线下药店履行购药信息报告义务,对核实发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的,线下药店一律不得配送。
 
下一步,全市药监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对药店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情况继续加强检查督导。对销售“四类药品”信息不登记或不报告的,发现一家关停一家,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编辑:湘西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