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闻从业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须单位同意
发布时间:2017-09-05 08:15:29 所属栏目:动态 来源:站长之家
导读:站长之家(Chinaz.com) 8 月 30 日消息昨天,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对于报刊出版单位所办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采编提出了一些要求。 通知要求,报刊出版单位设立网站、微博、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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